第一部分 党内统计总体要求
一、每年上半年党内统计的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年党内统计的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党内统计以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每年上半年党内统计的学生数据应该包含当年的毕业学生党员。
三、请各基层党组织积极与学校人事、教务、学生、统计等部门沟通核对,尽可能采用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在岗教职工、专任教师、在校学生、成人脱产班学生等法定数据。
第二部分 统计表格指标说明和填报要求
“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共包括五张表格。五张表格是一个整体,每张表格内部存在一定的校验关系,第一表与第二表之间也同时存在一定的校验关系,必须按照表格说明正确填报,才能成功导入系统。否则表格会出现报错提示(显示黄色),请按要求及时修改。请各位党内统计员认真解读指标说明,仔细填报。
第一表“普通高校师生党员基本情况”表内关系结构
A列-D列、2行-11行所包围区域,必须填写有关数据
B列“党员总数”应当包含C、D、E、F、G列数据,其中C列“预备党员”是B列“党员总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含当年发展的全部预备党员数。
F列“本年发展党员”指:当年发展的全部预备党员数。
20行“其他”数据主要包括:附属单位(含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附属医院)的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已毕业但党组织未转的学生党员等。
1行 = 2行+12行+19行+20行之和;
12行 = 15行+16行+17行+18行之和;
B4=D3,B5=E3,B13=D12,B14=E12。
第二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党员基本情况”表内关系结构
B列“党员总数”应当包含C、D、E、F、G列数据,其中C列“预备党员”是B列“党员总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含当年发展的全部学生预备党员数。
F列“本年发展党员”指:当年发展的全部预备党员数。
1行 = 2行+6行+14行+26行之和;
2行 = 3行+4行+5行之和;
6行 = 7行+10行之和;
7行 = 8行+9行之和;
10行 = 11行+12行+13行之和;
14行 = 15行+20行之和;
15行 = 16行+17行+18行+19行之和;
20行 = 21行+22行+23行+24行+25行之和;
26行 = 27行+28行+29行之和。
第一表与第二表的表间关系
第一表12行=第二表1行数据
第一表15行=第二表2行数据
第一表16行=第二表6行数据
第一表17行=第二表14行数据
第一表18行=第二表26行数据
第三表“普通高校党的基层组织数量情况
和换届情况”表内关系结构
1行 = 2行+5行+6行之和;
2行 = 3行+4行之和;
6行 = 7行+8行之和。
第四表“普通高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情况”表内关系结构
A列“入党申请人”指: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书面提出申请的人员。
B列“入党积极分子”指:经过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
C列“发展对象”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其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列入党员发展计划、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
16行“其他”数据主要包括:附属单位(含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附属医院)的职工和高中学生中,申请入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情况。
A列>B列C列;
1行 = 2行+7行+14行+15行+16行之和;
7行 = 10行+11行+12行+13行之和。
第五表“普通高校干部队伍基本情况”表内关系结构
3行=4行+5行+6行之和;
7行=8行+9行+10行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