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组发﹝2018﹞17号
关于组织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2018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贯彻,注重学习实效
1.各二级党组织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以《条例》为内容带头讲党课。
2.要结合实际、整体统筹,在本学期放寒假前指导所属基层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讨、学习交流会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和精神内涵。
3.要结合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着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4.要把《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各分党校教育课程。
二、有关要求
1.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精神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学习贯彻《条例》的相关做法和成效。学校将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列入2018年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
3.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请各二级党组织于本学期放假前将本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以及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陈文东,电话:88873019,邮箱:hnsdzzb@163.com。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