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粟用湘)1月16日下午,学校党委会通过干部任免决定,对9个岗位的正职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这是我校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和省属高校巡视组对我校巡视意见的重要举措。
在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的整改任务;2014年9月,省属高校巡视组对我校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了“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未落实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有失公平公正,机关处级干部配备超职数”等问题。为此,学校党委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坚持立行立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对基建处处长、房地产管理处处长、出版社社长、财务处处长、监察处处长、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常务副处长、审计处处长、机关党委书记、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岗位的正职进行了轮岗交流。这是近年来,我校处级干部交流人数最多的一次。
1月16日下午学校党委会通过干部交流名单后,校党委书记李民、校党委副书记蒋冀骋、校纪委书记廖志坤即召集交流干部集体谈话,廖志坤宣布交流纪律,蒋冀骋宣布交流干部名单,李民强调了交流的目的和意义,对交流干部提出了希望和要求。集体谈话要求所有交流干部必须在一周内到岗到位。
校党委书记李民表示,下学期,学校党委将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继续对符合交流条件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干部交流工作将成为一种常态。
党委组织部部长周劲松介绍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中央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了《湖南师范大学中层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工作流程》(试行),从动议、民主推荐和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方面,对干部提拔任职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如:在动议时,学校党委书记、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或党委组织部注重听取有关校领导、空缺职位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组织部在网站上公布空缺职位、选任范围、选任方式、任职条件等,并在规定时限接受书面形式的个人推荐;在组织考察时,采取了发出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向校纪委、监察处征求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等。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学校党委出台了《湖南师范大学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
根据省编办核定的处级干部职数,尽管我校处级干部总体上未超职数,但党政管理机关存在处级干部配备超职数的现象。周劲松说,学校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已进行了积极整改,主动减配了1名正处级岗位、5名副处级岗位,对未消化的职数,将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按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