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办发﹝2019﹞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学习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学习工作,按照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请各二级党组织在前期推选的先进典型基础上,讨论确定1人为先进典型最终人选(前期推选了多人的,只确定1人;只推选了1人的,按原名单不变),并完善其先进典型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具体写法参照11月8日学校新闻网关于刘红荣教授的报道。同时提供3张左右工作照片),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审阅并签字盖章后,于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1份纸质版到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办公楼121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hnsdzzb@163.com),过期将不再接收材料。校主题教育办将择优进行报道并汇编事迹材料。
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